3、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; 4、在校园网、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,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,并保留用法律手段追缴贷款的权利。 十、 系(院)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职责 1、负责对本系(院)学生开展思想、人格、道德、信誉等专项教育。各系助学贷款领导小组,在学期开始伊始,助学贷款工作开始之前,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教育及诚信教育。开设信誉教育课,将信誉教育与德育教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毕业教育结合起来,营造一个“人人知诚信,人人守诚信”的良好氛围。 2、建立学生信誉档案,对学生信誉状况进行考核,并记录在案,随学生的个人档案一并管理。 3、对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。 4、建立贷款学生数据库,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软件,利用网络管理体系,为银行和贷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的动态查询服务。 5、协助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做好学生贷款的审核、汇总、发放、贷后管理等工作。 6、做好贷款学生的借款催交工作。各系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要认真领会学校有关助学贷款会议精神,克服因难,千方百计提高借款学生的还款率,实施“一把手”工程,学校对借款催交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,将划拨专门经费奖励领导小组成员,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,给予适当的处罚;同时将各系助学贷款工作情况纳入系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、考核体系之中,与各系学生管理经费挂钩,对管理好的单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 Copyright © 2004-2005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™ All Rights Reserve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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